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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把握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
——一论学习贯彻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作者:新华社特约评论员    点击数:308 发表时间:2018-04-24     字号: |大+  

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讲意义、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提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作出全面部署,是谋划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重要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5年来,粮食生产能力跨上新台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民生全面改善,6600多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同时也应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农村最为突出,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农村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等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立政之本则存乎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三农”工作一系列方针政策的继承和发展,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才能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乡村振兴,是全面的振兴,既要不断夯实农村经济发展这个基础,也要推动农村文化、治理、民生、生态等在内的乡村发展水平的整体性提升。造屋架梁,撒网抓纲。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系统思维,谋全局、抓重点、善统筹、重实干,蹄疾步稳地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注重协同性、关联性,做到整体部署、协调推进;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做到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广阔天地,大有可为。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让我们以更大的决心和干劲脚踏实地、辛勤耕耘,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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